本书不对宋代法律的具体内容进行探讨,而是在法律体系的框架下对宋代法律形式、立法模式及法典体例等法律基本问题,特别是它们在宋元丰以后的变化及特点进行研究。这种研究,相当于日本学者仁井田陞所说的外史部分。具体而言,首先,对宋代各种形式法律的编修情况进行梳理,对宋代立法发展阶段进行分析,指出宋代具有自身特色的、新的法律体系的形成及进一步完善的时间和标志;其次,对构成宋代法律体系的各种法律形式律、令、格、式、编敕、制、敕、御笔、手诏、申明、例等从性质、功能、稳定性、位阶等角度进行叙述与分析,对其在神宗元丰以后的变化加以重点说明;第三,对各法律形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;第四,对宋代诸法律形式的载体—各类法典编纂体例进行梳理,对其特点进行归纳;第五,对神宗元丰以后法律体系变化的原因进行剖析,并以唐代法律体为参照,对宋代法律体系的变化、特点进行全面分析,并对其作出评价;最后,基于对宋代法典体例的认识,对中华法系法典征诸法合体,民刑不分进行辨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