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鼓励广大作者潜心打造精品力作,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,服务文化强国、教育强国、科技强国建设,我社特设立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,资助优秀作品出版。现将基金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资助范围
(一)基金主要资助以下四类价值突出、出版经费存在缺口的优秀出版物。
1.兼具政治性、思想性、可读性的优秀主题出版物,包括文艺作品、通俗理论读物等。
2.具有原创性、前沿性、创新性的优秀学术著作,包括各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等。
3.具有突出的基础性、总结性,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的重要文献整理出版物。
4.对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价值的优秀教材,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教材、职业教育教材等。
(二)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艺术基金各类项目成果,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出版项目的出版物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。
二、申报及出版要求
(一)申报人应为作品的著作权人或全体著作权人授权代表。申报人按照申报公告要求,填写申报书相关内容,提交书稿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(二)申报人可联系我社相关编辑作为项目负责人,也可联系总编室指定责任编辑作为项目负责人。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费用预算表等资料,配合申报人完成申报。
(三)申报基金资助的作品须提供不少于80%成稿,稿件内容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行业有关规定,知识产权归属清晰、完整、无任何争议,且从未出版;不得抄袭、剽窃,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利。
(四)基金资助项目须由我社出版,出版物封面或扉页等显著位置将按我社要求标注指定标识。
(五)基金资助金额按我社出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核算、管理。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;特别重大的项目,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20万元。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资助项目出版所需的编校费、审稿费、排版费、设计费、印刷费、稿酬、数字化开发费用等事项,不得用于接待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办公费、宣传推广费、管理费、设备购置费用等事项。
(六)入选基金资助项目的作品原则上应在入选次年11月30日前完成出版。因不可抗力、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出版的,可申请延期,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
(一)申报材料。
1.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基金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书(附件1)。
2.著作权代理授权书(多人合作作品提供,附件2)。
3.出版物稿件。
4.其他相关材料。
(二)提交方式。
申报人应于2026年11月9日17:00前,提交以上申报材料的纸质版1份,并将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。
联 系 人:罗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5461699
联系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141号四川大学出版社520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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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29日